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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的第3章、5.2、8.1.1為強制性的,其余為推薦性的。
本標準參考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(CAC)CODEX STAN 108—1981,Rev 1—1997《天然礦泉水法典標準》。
本標準代替GB8537—1995《飲用天然礦泉水》。
本標準與GB 8537—199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:
由“全文強制"改為“條文強制";
完善了天然礦泉水的定義;
-增加了產品分類;
刪除了水源要求的具體條款,按GB/T 13727《天然礦泉水地質勘探規范》執行;
界限指標去掉1項(溴化物);
增加4項(、錳、鎳、溴酸鹽)、修改4項(鍋、砷、硼、氟化物)、刪除4項(鋰、銀、碘化物、鋅);
-污染物指標增加2項(陰離子合成洗滌劑、礦物油)、修改1項(亞硝酸鹽);
—-微生物指標增加3項(糞鏈球菌、銅綠假單胞菌和產氣英膜梭菌)、刪除1項(菌落總數);
刪除附錄A飲用大然礦泉水源評價報告資料要求(參考件),將附錄B改為附錄A。
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。
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飲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、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、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天然礦泉水分會、??谝瑯涞V泉水有限公司、深圳達能益力泉飲品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郭新光、曹兆進、田廷山、劉秀梅、康永璞、陳軍、聞萬隆、田棲靜、杜鐘、徐方。
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;
—GB 8537—1987、GB 8537—1995